具的凤十一,不见尊容神秘,连行踪都让人觉得很神秘,她从来没有在白天见过凤十一。
这一天晚上,凤十一闲来无事要写字,茉歌磨墨,一磨就是两个时辰,磨得茉歌想把整盘墨都泼到他身上。黑色衣袍的凤十一沉浸在一股很静谧的气氛之中,殷红的唇微微翘着,心情放佛很好。他的手指很修长,很纤白,写字的姿态优美潇洒,毛笔在他手上似乎有了生命力,行云流水地在洁白的宣纸上涮涮地走。
他写了一张又一张,茉歌觉得自己的手都快要断了。
烛火明暗参半,倒在纱窗上的身影是如此的和谐,和谐得让她有点错觉--举案齐眉。天知道,她多想掐死凤十一。
“你到底要写到什么时候?”
“小茉茉,你有什么心得?”凤十一戏谑问。
“心得?”茉歌疑惑地低喃,没头没脑的,他在讲什么?她唯一的心得就是,总有一天风水轮流转,她会让他死得很惨。
“盯着一名绝世大美男看了整整两个时辰,你不打算发表一点心得吗?”戏谑的声音欠揍地传进了茉歌耳里。
绝世大美男?她只看见三色盘。
“我在研究阁下的样貌是不是长得过于面目可憎,过于对不起社会,所以才会戴着一个吓死人的面具。”茉歌重重地磨着墨,她的左手扶着她酸软的右手,狠狠地磨墨。
“一笑倾人国,二笑倾人城。就是柳家大小姐见了我的好样貌,也要乖乖让出天下第一美人的宝座,我是怕天下的女子过于嫉妒我的好样貌,所以才戴着面具。”凤十一说得无比自恋。
茉歌不屑地哼着,“本姑娘对你吓死人的‘美貌’不感兴趣,再说,男人长得太美貌你觉得很骄傲吗?”
“不管男女,只要是长了一副好样貌,就值得骄傲。”
茉歌,“……我看你像鬼。”
“山上孤魂野鬼多,瞧你最近都不敢出门就知道了。”凤十一笑道,照旧悠闲地奋笔疾书,勤奋得放佛是要进京赶考的学子。
茉歌无比郁卒,她先是给乖乖地给他烧好了水,给他铺床叠被,给他准备一桌子晚饭,伺候他吃饱喝足后已经很晚。接着又站在这里为他磨墨整整两个时辰,四更天都过了,他还那么神采奕奕地写字。模样悠闲而淡然,闲云野鹤般自在。
这是什么世道?
她的穿越梦咧?她的生意梦咧?她的逍遥梦咧?
为什么要窝在这里任他当猴子一样耍着玩啊?
他虽然不在,但是她的一切他都一清二楚,连几时上茅厕估计他都清楚。
“凤十一,你到底在写些什么东西?”她困得站着都想睡了,清丽的容颜疲惫不堪,眼皮一直在打架,而她的手还是机械性地转着。
“三字经!”凤十一悠闲地道。
茉歌的手终于停了,蓦然睁大了眼眸,不可置信地看着那一张又一张,用她的劳力换来的墨迹,危险地眯眼,“三字经?”
凤十一抬眸,戏谑着道,“你不知道三字经?哦,也对,你是婢女嘛,不识字是很正常的,来,我念给你听,人之初,性本善,性相近,习相远……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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