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二章再可爱的小狗也可能支棱一次
明浔当然不想吵架。
但他清晰地记得土豆泥剧本里,对于男主的描述。
他抛却了故事逻辑和剧情,仔细地研究了她千变万化的喜好。大大小小剧本中,着墨最多的那一个——
肤色白皙、西装革履、金丝眼镜、宽肩窄腰、腹肌翘臀。
裴霖出来的那一瞬间,几乎是完全没有任何瑕疵的,和她的剧本男主角堪称完美、严丝合缝地一一契合上了。
在海边的停车场,她曾坦诚“有喜欢的人”。他清楚地知道,那个人就是裴霖。
所以说,裴霖演小奶狗的时候,她就喜欢小奶狗;裴霖演斯文败类的时候,她就喜欢斯文败类是吗?
给我个追你的机会?
怎么敢说出这种不要脸的话?
“没胃口。”他漠然道,“你慢慢放松消遣吧。”
可为什么,每天晚上还是会接到她“睡觉了晚安”的消息,过了很久又收到土豆泥发来的剧本?
明浔松开了揽着她的手。
“好,我小题大做。”他冷静地往后退了一步,克制道,“那我先回去了。”
裴霖说这句话的时候,眼神略略扫过了明浔。没有任何理由,他几乎一瞬间就懂了,男人和男人之间的暗示,极其心有灵犀、一点就透。
毕竟他想吻她,已经想了好多好多次。
这个时候她和裴霖在一起吗?会聊天吗?会一起讨论剧本吗?还是讨论白天的戏?
他无数次忍不住想说,我知道你是谁,你能不能坦诚地告诉我——如果不能告诉我,为什么可以告诉他?
很好看吗?
裴霖的一切他都可以模仿学习,不管是身材、穿搭、长相,还是性格,他甚至可以比裴霖还像她心目中的裴霖。
他也可以。
他决定不在意这些无用的细节,只要结果是对的,过程有什么所谓?
虽然她从来没说过喜欢他,一次都没有。但总归他们已经在一起了,是被她确认过的恋人关系了。
她能感觉他正在努力克制着怒火,但她没有明白他为什么突然要这么生气,虽然有点理亏,但不影响她发出疑问,“这就是个节目,大家放松消遣一下而已,至于这么小题大做吗?”
他已经做到了不是吗?不然到底为什么她会吻他?
等、等下——到底是她主动吻上来,还是他自己俯身吻了下去?
那时候他太混乱,太不清醒,时间一长,记忆也跟着被篡改模糊掉,他越回想越觉得,应该是他主动的。
“这么早就走?”央妤有点急了,“你不吃饭啦?”
他是在向自己宣战,他想告诉自己,他并不介意他们现在已经“在一起”,也并不把这样板上钉钉的关系当一回事。
央妤张张嘴,一时说不出话,她愣愣地看着明浔,他生起气来眸子好像都变得更亮了一些,平时用来吻她、柔软好看的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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