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一百六十九章 一户百亩,百亩两兵_绿龙之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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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印第安人和黑人他还是有区别的,毕竟一个是长的是黄皮肤,一个是长得黑皮肤,他前世就是中国人,纯正的炎黄苗裔,对待肤色一样的肯定是有一些优待。

  君不见这里的印第安人只有3万,塞维利斯却在这里让十名印第安人变为了龙人,而黑人的数量已经快达到了300万,半个龙人都没有。

  这次他送给印第安人的制度,被称为户主制,这种制度,前期是比不过军功封爵制度的,但后期比起军功封爵制度丝毫不差。

  并且还有一定程度帮助印第安人增长人口的能力,对印第安人这种人种比较稀少的人口来说,正合适。

  一户百亩,百亩两兵,便是这个制度的核心。

  这个制度规定,每一个成年的男性印第安人,在成年之后都能获得百亩的土地,他们除了每年要交两成的土地税,任何克扣杂税都没有。

  当然在这么好的条件之下,刚开始的正常情况下每户都要出一个兵,十五年后等他的孩子长大,得再出一个兵,是为两兵。

  当然叫他们兵并不是让他们去别的地方当兵,而是就是在自己的土地当,平常在家中训练,每两年一考核,达到要求就行。

  并且土地不能买卖,更不能分离,执行嫡长子制度,也就说只要嫡长子能够达到普通士兵的要求,他的继承权便不能剥夺,彻底杜绝财产争夺问题。

  这个制度在平常时期,实际上是比较温和的,只要土地还有剩余,够各个户主家的次子分配,侵略性并不强。

  但一旦土地没有剩余,这个制度才会表现出强大的侵略性。

  这个制度彻彻底底的将人绑在了土地之上,有土地之人便是上等人,没土地的人只能饿死。

  在这个制度之中,没有商人存在的土壤,所有的企业皆是国营,只不过是将每一个产业分成三分促进质量而已,可供人生存的岗位并不多。

  没有分配到土地的次子,在他的父亲还没有死亡之前,还是能够活的比较好,100亩土地怎么也都能养的活他们一家。

  但在他父亲死后,在法律的强制性下,他就必须得离开所生养他的家和土地。

  而这时的次子,没有了父亲的庇护后,财产皆无,无妻无女无子,除了从小到大接受军事化训练所带来的武力外,别无他物。

  没有土地的他,别说是娶妻,就是生存都难。

  而这时摆在他们面前的选择,只有两个,一个是起义将刀砍向自己人,一个是将刀砍向有土地的外族。

  起义将刀砍向自己人想都不用想,放眼望去,只要是有土地所在的自己人,皆是一个个全副武装的兵营,几个几十个人,别说是攻打城池了,连一个小村庄都干不过,起义送死而已。

  而另外的选择便是将刀砍向有土地的外族了。

  实际上只要是土地不够分了,次子没有分配到土地,他的父亲就绝对会向上面反映,是不存在被赶出去的情况。

  毕竟是自己的儿子,身为父亲的他们怎么可能不为他以后的生活着想。

  一个父亲向上面反映并不会引起人的重视,两个也一样,甚至100个也同样不会引起人的重视。

  但1000个,1万个10万个甚至百万个,上位者就不得不重视。

  一旦土地不够分,那就不仅仅只是一户人家事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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